秘书处

吉林铁道职业教育集团—职教集团秘书科经费管理办法

2016-10-11 10:57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为规范吉林铁道职业教育集团--职教集团秘书科经费(以下简称经费)管理,提升职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,确保资金的安全、高效使用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"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、先提后支、提支平衡、统筹兼顾、突出重点、专款专用"的原则。

第三条经费的提取、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。

第二章经费提取

第四条经费是职业教育集团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,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,定期检查、监督

三章经费的使用

第五条经费必须专款专用。应根据职教集团计划面向全体职教集团成员的活动,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。

第六条经费的列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,包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