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8号)、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》的通知(吉财资〔2023〕425号)、《吉林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》(吉财资〔2022〕980号)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吉财资〔2022〕1188号)的要求,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,盘活学院国有资产,提升国家资产使用效益,定于 2023 年6月5日至7月15日,在全院范围内,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。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实施,特制定《www.yuebo136.com 2023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》,现予以发布,请遵照执行。
资产管理中心
2023年5月30日
附件:
www.yuebo136.com 2023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
根据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8号)、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》的通知(吉财资〔2023〕425号)、《吉林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》(吉财资〔2022〕980号)吉林省财政�